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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职人员

双峰县公安消防大队

薪资待遇:1000元

发布时间:2010-10-08 招聘人数:2人
职位性质:全职 工作地区:双峰县
学历要求:专科 工作经验:不限
年龄要求:21-28岁 性别要求:不限

职位详细

双峰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



因工作需要,我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文职人员充实到辅助性工作岗位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、数量 合同制文职人员2人(男、女各一名),主要从事内勤、消防宣传、文字报道、影视报道、网络管理等工作。 二、招聘条件 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忠于祖国,忠于社会主义,志愿从事消防工作; (二)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违纪行为; (三)责任心较强,爱岗敬业,办事认真,吃苦耐劳,有团结协作精神; (四)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年龄21至30周岁,中文(汉语言文学)、新闻、编辑、摄影等相关专业或具有1-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,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;

(五)热爱消防宣传工作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,并独立完成采编、撰稿等工作;

(六)有职业敏感度、文字功底扎实、积极进取、有创新能力。

具备一定摄影、摄像技术和宣传报道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。

三、招录程序

1、报名(2010年09月6日至12日)

报名需提供的材料: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,身份证、户口证明、学历证书、发表作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。只接受现场报名,报名者应真实填写一式两份《应聘人员报名表》并持表及有关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查。

2、考核

(1)时间:根据报名情况另定

(2)地点:双峰县消防大队

(3)考试内容:笔试(申论和新闻写作)、计算机操作(office软件和图片处理)、面试。

3、公布成绩并体检(考核后一天)

4、结合政审、考核、体检等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。

四、相关待遇

合同制文职人员工资发放采取“按劳分配,按劳取酬”的原则,录用后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:

1、试用期工资1000元/月。

2、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;另除完成每月完成上稿任务外,所写新闻报道、所拍摄影像资料可另获得相应金额的稿酬,工作表现突出的,还可获得相应奖励。

联 系 人:彭燕辉 联系电话:0738-6822697 报名地址:双峰县公安局消防大队(和森大道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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