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姓名: | 宋先生 | |
简历编号: | 1137443 | |
发布时间: | 2010-09-24 |
基本信息
性别: | 男 | 年龄: | 36岁 |
身高: | 175(厘米/CM) | 体重: | 58(公斤/KG) |
民族: | 汉族 | 婚姻状况: | 未婚 |
学历: | 本科 | 籍贯: | 广东 梅州 |
毕业学校: |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| 专业名称: | 法学 |
毕业年份: | 2012年 | 专业类别: | 政法类 |
自我评价: | 性格开朗,我对自己严格要求,注重能力的培养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,已经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,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,团队协作精神,务实的工作作风。 |
求职意向
意向职位:暑期工作
意向行业:
求职类型:全职 | 到岗日期: 随时到岗
期望月薪:1200元(可面议)
求职地区: 娄星区 双峰县 新化县 冷水江市 涟源市
其他要求:待遇是次要的,希望公司能信任我,给我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具备专业的基础知识理论和一定的工作经历,期间获得计算机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,性格开朗,认真做本分事,和同事能和谐相处
个人技能
外语水平: | 英语 大学 | 电脑水平: | 一般 |
有驾照: | 否 | 普通话: | 标准 |
技能专长: | 无 |
教育经历
湖南人物科技学院 | 2009-09 ~ 2010-07
不限 | 法学 | 计算机等级.普通话等级.党校培训结业证书
工作经历
酒店餐馆 | 2007-07 - 2007-09
担任职务:服务员,收银员
工作描述:在餐馆担任服务和收银工作期间,提高了自己的工作实践应付能力及其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,工作态度端正,务实。能与同事合作愉快
梅州中级人民法院 | 2009-07 - 2009-08
担任职务:实习
工作描述:参与整理档案,发送传真文件,操作计算机等文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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