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姓名: | 刘女士 | |
简历编号: | 1150657 | |
发布时间: | 2011-09-22 |
基本信息
性别: | 女 | 年龄: | 37岁 |
身高: | 159(厘米/CM) | 体重: | 47(公斤/KG) |
民族: | 汉族 | 婚姻状况: | 未婚 |
学历: | 本科 | 籍贯: | 湖南 娄底 |
毕业学校: |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| 专业名称: | 法学 |
毕业年份: | 2011年 | 专业类别: | 政法类 |
自我评价: | 无 |
求职意向
意向职位:教师 法务 助理
意向行业:
求职类型:全职 | 到岗日期: 随时到岗
期望月薪:1500元(可面议,要求提供住房)
求职地区: 娄星区 双峰县 新化县 冷水江市 涟源市
其他要求:能获得一些基础的培训,有适当的休息日。 本人能吃苦耐劳,耐心细致,乐观开朗,集体荣誉感强,在大学期间,学习法律知识,形成了较好的法律思维。
希望能从事教育类和法学相关的工作。
个人技能
外语水平: | 不会外语 | 电脑水平: | 一般 |
有驾照: | 否 | 普通话: | |
技能专长: | 无 |
工作经历
娄星区检察院 | 2010-10 - 2010-11
担任职务:实习生
工作描述:在实习期间,认真的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,整理档案材料,查阅案卷等,熟悉了该部门工作流程,深刻体会到部门间团结协作的重要性,以及对自己专业要求的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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