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姓名: | 吴女士 | |
| 简历编号: | 1150865 | |
| 发布时间: | 2011-12-07 |
基本信息
| 性别: | 女 | 年龄: | 37岁 |
| 身高: | 160(厘米/CM) | 体重: | 45(公斤/KG) |
| 民族: | 汉族 | 婚姻状况: | 未婚 |
| 学历: | 本科 | 籍贯: | 湖南 涟源 |
| 毕业学校: | 邵阳学院 | 专业名称: | 法学 |
| 毕业年份: | 2011年 | 专业类别: | 政法类 |
| 自我评价: | 我是2011年邵阳学院的本科应届毕业生,所学专业为法学。大学期间,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,我通过了英语四、六级,过了国家计算机二级;参加了学校的督察组并任干部一职,参与了学校记者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一些活动。利用课余时间,我在校外兼职了家教以及促销等活动,解决了家庭一些经济负担的同时,实践能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。我喜欢挑战,也需要挑战,因为我渴望改变自己,渴望成功;对于自己认定和喜欢的事情,我会积极主动,努力进取。我坚信,天道酬勤,事在人为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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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职意向
意向职位:咨询师 人事专员 行政助理
意向行业:
求职类型:全职 | 到岗日期: 随时到岗
期望月薪:2000元(可面议)
求职地区: 娄星区 双峰县 新化县 冷水江市 涟源市
其他要求: 希望能与我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有所相关,以使其能用到实处,同时我也希望有一份能够锻炼自己各方面能力的工作,所以不排斥与本专业不相关的工作,人事类、行政类都行,我相信我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适应好并做好新类型的工作。
个人技能
| 外语水平: | 英语 六级 | 电脑水平: | 一般 |
| 有驾照: | 否 | 普通话: | 标准 |
| 技能专长: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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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历
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| 2010-11 - 2011-01
担任职务:实习生
工作描述:法院的实习是一次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全面结合。在法院实习的过程中,我学会了案卷整理,文书的写作,案件分析以及跟随指导法官调查取证,并多次参加庭审旁听,提高了实践能力的同时,也使自己的理论知识识得到深化,并认识到了法学理论与实务之间存在的差距,引领我们把理论与实践在应用中不断结合并彼此适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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